更新时间:2022.01.18
行政处罚的原则是: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行政处罚的程序有简易程序(即简化程序、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普通程序(即按照立案、调查、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等步骤来进行的程序)、和听证程序(即通过举办听证会来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
行政处罚的告知途径:采用简易程序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一般可采用调查人员口头告知方式,在调查人员对案情基本情况调查完毕后,在作出处罚决定前直接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根据调查情况和取得的证据,结合当事人
一、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整改通知、行政处罚通知、组织听证下达听证通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
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程序有简易和一般两种程序,听证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不是独立程序。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一般程序:也称普通程序,是除简易程序以外作出处罚所适用的程序。
1、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如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的三天内向该行政机关提出。受处罚的当事人提出要求听证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对受处罚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听证要求,行政机关的工
工商局行政处罚范围简单来说包括:商标、合同欺诈、消费者投诉、流通领域产品服务质量、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市场主体登记包括工商执照和市场开办、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等方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