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保证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包括出劳改队、看守所等)作了严格的规定。暴动越狱即违反监管规定,采用暴力手段从监狱逃跑
行为人若是构成暴动越狱罪的会被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暴动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
暴动越狱罪构成要件为,罪犯被依法收监后,仍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产生了越狱的犯罪念头。同时与他人勾结,策划越狱。这种行为已经在犯罪的基础上增加了暴逃罪。暴动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以组织、聚众等方式,以暴力手段越狱的行为。根据《中华
暴动越狱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暴动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
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有罪后,犯罪分子在监狱执行刑期,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 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
1、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组织越狱罪的法条内容为:组织越狱的主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司法机关的监督秩序。客观上表现为在主要分子的组织和秘密规划下,被拘留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出监狱的行为。本罪
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的罪刑法定原则。即只有法律将某一种行为明文规定为犯罪的,才能对这种行为定罪。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罪,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不能任意解释、推测而定为有罪,并且在罪名的认定
要想认定为暴动越狱罪,犯罪行为必须符合以下四个要素: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监管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在主要分子的组织、规划和指挥下,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使用暴力共同越狱;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监狱、
缓刑考验期在法律中的规定为:如果原判处的刑罚为拘役,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如果原判处的刑罚为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
我国刑法对犯罪有如下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关于诈骗罪的法律条文如下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