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多个行为人之间因共同故意或者过失造成受害人损害的行为即属于共同侵权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是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根据各自的责任大小确定应当承担的的责任。
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通过侵权行为的特征进行认定: 1、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 2、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3、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4、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
属于。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民法典》 第三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
1、因发起人为设立中公司的机关,对外代表公司从事设立行为,参照《民法典》中的职务侵权,即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其行为后果应当归属于设立中公司。 2、公司未能成立的,受
监护人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的,
1、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 也称共同加害行为、共同致人损害,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 2、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责任: (1)连带责任。共同加害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
侵犯商标权的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况: 第一,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没有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犯
侵犯人格权是属于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侵权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上述所说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