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根据我国相关的条例规定,房屋维修资金可以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对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型修缮改造。房屋的主要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立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分是指室外墙、大厅、楼梯、走廊等;公共设施电梯、公用照明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流程如下:提出使用建议,由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房屋维修基金,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专户管理银行将房屋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房屋维修基金包括维修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分为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交纳是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由专户管理银行划转至维修单位。
如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退还情形的,是可以主张退还的。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
房屋维修基金可以退,但有条件。 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
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如下:提出使用建议,由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房屋维修基金,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专户管理银行将房屋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不可以。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买房必须交房屋维修金。根据法律规定,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2、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的2
房屋维修基金是专款专用的,只能用于维修房屋,只有维修时才可以提取。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是按照购房时一定的比例来缴纳的,如果用完的话就要及时去续交了。
房屋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为: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房屋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应当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各地政府可以按照当地具体情况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房屋维修资金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