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1
宣告破产之前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
企业宣布破产后还要偿还债务。企业应以清算后的破产财产偿还债务,无力偿还的不再偿还。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
企业破产的债务由企业偿还。企业法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理债务。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为:1、破产费用;2、公益债务;3、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4
企业破产债务偿还顺序如下: 1.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款项; 2.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宣布破产后,还要偿还债务。企业首先需要以破产财产偿还企业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需要偿还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偿还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欠缴的税费;最后则偿还普通的破产债权。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法人没有能力对到期债务进行清偿,并且剩余资产也没办法清偿完全部债务的,或者明显没有清偿债务的能力的。那么可以按照本法的规定来清理债务。企业的法人有以上规定的情形,或者存在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那么
企业破产后债务还不上的,先以破产财产中的全部财产把能清偿的部分按法定优先的偿还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能清偿的部分,宣告破产后,未受清偿的债权,若无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就不用再偿还。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
企业破产后当然要偿还债务。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对有关债权人进行清偿。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宣布破产后是还要偿还债务的。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之后,由破产财产偿还相关的债务,清算之后,公司就会依法注销,不需要再承担任何偿还债务的责任。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是是不能开展和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公司财产在没有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清
企业破产后当然要偿还债务。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对有关债权人进行清偿。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宣告破产后债务偿还顺序由法院规定。法律规定的如下:1、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3、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后,所有的债务全部由企业承担。 因为企业有独立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破产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申请公司破产后债务由公司的所有财产来清偿。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