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认购合同认定为买卖合同后出卖人应当交付房屋并移转所有权、买受人应当支付价款。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交付房屋、支付房款和赔偿损失。
合同性质指的是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合同按性质可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等。
有偿合同的意思是:当事人因取得权利(包括利益)须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等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行政机关的行为目的是为了行政管理,行为是和行政职权相关的,是为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或者是公共服务的职能,为了实现目标而与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合同的订立由“订”和“立”两个阶段组成。 一、“订”强调缔约的行为和过程为是缔约各方接触、治商过程,包括缔约各方的接触、洽商并
口头合同的意思:指的是合同的主体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通过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等方式而订立的合同。在法律没有特殊规定,并且当事人也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来订立合同。
保管合同的意思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保管合同的
合同承受又称协议性的概括转让,是指一方当事人与他人订立合同后,依照其与第三人的约定,并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将合同上的权利义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承受自己在合同上的地位,享受权利并负担义务。合同承受的效力首先在于承受人取得原合同当事人
合同效力,在我国法律上指的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所呈现出的拘束力效果。且效力一般可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等方面内容。
债权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包括: 1、自愿订立合同; 2、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补充和变更相关内容; 4、双方也可以协议终止合同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