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安机关根据报案人员提供的信息经过初步调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就会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涉嫌侵占罪的案件,公安机关不能走公诉流程,应当由受害人等依法提起自诉。但如果是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案件,公安机关能走公诉流程,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并由法院受理后作出判决。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
公安机关审查之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并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的立案程序是: 1、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2、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 3、勘验、检查、搜查。 4、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5、评议、判决、宣告判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为,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情形,其公安机关即可立案。
当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就会给出受案回执。受理回执单只是说明报过警,并不是立案的凭据。只有在公安机关调查后,确定有犯罪事实存在,需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且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的,公安机关才会办理立案手续。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
公安机关对案件不予立案时有两种解决方式,第一种是在接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书面告知复议人,对决定仍然不服的,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同样的该公安机关要在七日
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复议应在七日内作出,复议不过向该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再申请复议;第二种方式是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向同级检察院申诉。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对此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此外,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