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撤销民政机关婚姻登记行为之后婚姻自始无效,可撤销的婚姻与无效婚姻是有区别的,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在未撤销之前是有效的,而在撤销之后则是自始无效的。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4、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5、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
会存在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登记的情况。比如下列情况: 一、结婚的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 二、结婚的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结婚的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我国的法定婚龄为男性二十二周岁,女性二十周岁,如果是少数民
我国撤销婚姻的办法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处是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在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 2、一方或者双方有重婚的;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在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 2、一方或者双方有重婚的;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程序的流程: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的程序办理,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1、婚姻登记员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查阅登记机关的原始登记档案;2、指示双方填写解除婚姻申请表,并在“主管”栏签字;3、婚姻登记员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和申请进行比对核实,确保有关内容的一致性;4、符合撤销条
婚姻无效与婚姻被撤销是不一样的,婚姻无效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可撤销婚姻是指因第三人胁迫结婚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
在我国撤销婚姻的条件的规定有: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