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已达到退休年龄,领取养老保险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达成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只规定禁止录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没有规定劳动者的年龄上限。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退休待遇者,如果他们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继续劳动是他们生存的需
(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因此,应将是否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作为
当事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了,不能确定为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之间为劳务关系。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超过法定退
这是目前非常有争议的问题,司法实践中有着不同的观点和截然相反的判例。同时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也存在不同情形:1)已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金待遇的,退休后继续出来工作的;2)在单位工作到退休年龄后,办
一般认定为劳务关系。在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问题上,主要有三种观点: 1、’第一种观点认为,双方之间系劳务关系。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
解除劳动关系方式,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全民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的工人,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办理退休; 1、女性年满50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 2、主要从事高温、高空、井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
根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即可办理退休: 1、男干部或者工人年满六十周岁,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男工人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工人年满四十五周岁,主要从事高温、高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