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对同一违约事实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
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是不可以同时主张的,只有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违约所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来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违约金与损失赔偿能同事主张。但考察两者的适用关系,应区分以下情况: 1、未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并用的问题; 2、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当事人未要求增加违
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不能同时主张。但违约金如果低或做过高了,也可以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具体实践中可以分为这几种情况: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此时守约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向违约方主张赔偿损失。 (2)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
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不能同时主张。在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禁止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对同一违约事实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的本质是损害赔偿。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一方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一般不可以同时适用。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定金和违约金是不可以同时主张的,合同其中一方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其中的一种来追究另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属于法定责任,带有惩罚意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属于法定义务,具有补偿性质;两者不可以兼得。
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如果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
补偿性违约金和违约损害赔偿不能同时主张。赔偿金其本质就是因违约所需要承担的违约赔偿,二者在功能和性质上重合,如果当事人既主张违约金又主张赔偿金的,就会成立重复救济,这与民法的填平原则理论相悖。
违约金与损失一般是不同时主张的,但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当事人损失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且违约责任应当以实际损失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