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决定改变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确定行政复议被告的方式是: 1、未复议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复议案件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3、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4、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做出复议决定,可以选择原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作为任何
行政复议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则行政诉讼的时效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则从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该诉讼时效一般是十五日。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后,如果不服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则行政诉讼的时效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则从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该诉讼时效一般是十五日。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有民警徇私枉法证据的,可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控告,由组织处罚。但就行政复议来说,是针对公安机关的决定复议的,变更处罚并不能追究个人的责任。
行政赔偿能在行政复议中提起。赔偿请求人要求行政机关赔偿的,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的请求。但是赔偿请求人一般应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维持行政复议的,以作出行政决定方及复议方为被告,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应当以复议机关和原行为机关为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如果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以复议机关和原行为机关为共同被告。因为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应当以复议机关和原行为机关为共同被告。
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赔偿要求,受害人是可以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提起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行政机关赔偿的,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的请求。但是赔偿请求人一般应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当事人是可以在提出行政复议的时候,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