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3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若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若合同已经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沟通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确认买卖合同无效,但应驳回出卖人要求返还房屋的诉讼请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合同不生效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当事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这样的合同不具备生效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一方无法请求对方履行。但它已经成立,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法律保护的内容就是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只具有所谓的“形式拘束力”。
民法典规定无效合同内容部分有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条款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酌情赔偿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所谓合同无效,存在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情况: 1、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如果合同全部无效,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当然也无效,应该按合同无效的规定各自承担责任
民法典中无效合同撤销时效一般是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主合同无效担保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
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应当返还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如果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
合同无效当事人应当返还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的,折价补偿;过错方应当承担对方造成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
对于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但工程经验收合格或经修复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如果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则承包人无权请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
村集体小产权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返还财产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
违法分包合同无效,即分包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