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没有担保人可以使用民间借贷中的借条。因为只要借款人自愿书写,就符合借款金额、借款人姓名等各种要求。担保人只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而增加的第三方担保责任,即使没有,也不会影响借据的效力。借款人到期不还款的,贷款人可以根据有效借条直接向法院起诉。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分为两种。 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时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
如果是连带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
如果是连带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
民间借贷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六百
债务人死亡,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消灭,担保人仍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当相应的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
首先,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民间借贷的保证人作出过多限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当然可以选择第三方担任保证人,担保合同的继续履行和相关债务的清偿。换句话说,民间借条没有担保人,也是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中的借条的合法有效性,不取决于担保人的有无。相
转让借条的行为可以说是一种债权转让,在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转让债权,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就可以把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但是要注意,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债权的转让要符合以下这些条件: 1、必须要有有效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借款时,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根据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事先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