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行政诉讼上诉后,该二审案件应在三个月内判决,自法院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院批准,或者高院经最高院批准,可以延长二审的审理期限。
行政诉讼开庭后可能一个月左右下判决。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是若是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必须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若是第二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行政诉讼开庭后,如果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则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判决;如果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则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作出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需要延长判决期限: 1、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需商请有关部门协助的; 2、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三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
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后,一般在六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审理时间可以延长。
行政诉讼的上诉期分为十五日和十日。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需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如果当事人是不服一审裁定的,需要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的十日内提出上诉。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诉讼何时作出判决主要取决于审判的程序。属于普通程序的,6个月内就要判决结束,属于简易程序的,自立案起45日内就要宣判。在实践中,即使原告在行政诉讼中不提出行政处罚程序方面的问题,人民法院也需要审查相关程序是否合法
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进行一审审理的,如果是普通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简易程序是45天。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如果是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6个月内作出宣判,如果是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45日内作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进行一审审理的,如果是普通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如果是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进行一审审理的,如果是普通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简易程序是45天。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