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股东增资扩股需要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若是没有通过的,不能增加注册资本。之后开设验资账户进行验资,携带相关资料申请变更登记。增加注册资本后公司的责任就会更大。
公司确认隐名股东之诉的规定有: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订立的代持协议,对且仅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2、投资权益的归属一般归隐名股东,但未经变更登记,隐名股东不享有股东权利; 3、其他规定。
发出收购要约进行要约收购的前提条件有两个: 一是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股达到30%; 二是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也就是说强制要约收购的强制性是建立在收购人选择继续收购的基础上的。
实践中,有些实际出资人由于某种原因或出于某种考虑不便将自己的名字显示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而是以其他人或组织的名义作为股东办理公司注册及工商登记。那么隐名股东怎么进行显名,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应满足哪些条
股东入股时,可用的出资形式主要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 第一,货币。设立公司必须需要一定数量的营运资金。为创建公司付费,启动公司运营。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二是实物。实物
一般来说,隐名股东的显名程序如下: 1、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同时,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
公司的隐名股东退股时,需要签署退股协议,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内的其他股东,也可以转让给公司以外的人,隐名股东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用他人的名义向公司投资,不能对抗第三人。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隐名股东的责任需要视公司成立情况而定: 一、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形: 1.公司股东知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协议,规定实际股东为隐名股东,且隐名股东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