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破产费用范围是: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范围是: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
不属于破产债权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有: 1、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 2、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 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4、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5、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
有抵押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且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担保债权是指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破产债权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等。
普通债权不是破产债权。一般债权是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享有的一种权利;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而破产债权,是以破产企业为对象、特定化了的一般债权。
破产债权有破产宣告之前成立的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宣告的时候还没到期的债权等,不属于破产债权的债权有破产宣告之后的债务利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支出的费用等。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以下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款等相关费用;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件应当加倍支付的延期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等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对于这些也应当进行登记。
破产债权和破产费用两者最明显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后者是基于“破产程序开始后”的原因而发生的。换言之,破产债权产生于企业破产清算之前,而破产费用产生于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随时优先拨付,破产
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
(一)级别管辖 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主要考虑企业在哪一级工商部门注册。县、县级市或区一级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破产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二)地域管辖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对于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当事人可以通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进行处理。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破产法中债权人会议的作用是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核查债权;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