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不属于破产债权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的滞纳金;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
以下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清算费用,行政机关的罚款,司法机关的罚金,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承包费,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破产企业的股权,宣告破产后的债务利息,
有抵押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别除权突破了破产法上债权集体受偿原则,其实质是一种个别清偿,所以有抵
有担保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担保债权是指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破产债权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等。
有抵押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别除权突破了破产法上债权集体受偿原则,其实质是一种个别清偿,所以有抵
不属于破产债权的债权有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支出的费用,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等,破产债权应当由破产财产进行清偿,在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照法定的顺序清偿。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 2、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及其他有关费用; 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4、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5、破产企业的股权; 6、破产财产分配
破产债权和破产费用两者最明显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后者是基于“破产程序开始后”的原因而发生的。换言之,破产债权产生于企业破产清算之前,而破产费用产生于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随时优先拨付,破产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抵押权针对于所担保的财产优先受偿,而且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对于破产费用在没有担保的财产中优先受偿。因此,担保债权优先于破产费用。
破产清算中,破产企业的债权可及时申报。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的顺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企业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包括破产宣告之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然有财产担保,但是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等。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可以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财产担保的破产债权显然不属于这个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