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罚款的规定为,有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等情形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交罚款。 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
行政处罚法中分期缴纳罚款的规定:如果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则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被处罚人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分期缴纳罚款的规定是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
《行政处罚法》对罚款当场收缴的规定有: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
行政处罚的罚款在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可以当场收缴的,当场予以收缴。不能当场予以收缴的,由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使用电子支付系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