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抗诉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的下属人民法院需要再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是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
行政诉讼再审立案的期限,可以参照一审的立案期限,一般是七日;如果再审法院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受理;如果不符合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
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期限为6个月。自然人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产生纠纷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而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时,是有一定期限的。如果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后可以延长六个月。小额纠纷诉讼的一审采取简易程序的,人民
刑事案件一般一审案件从收到起诉书起到最后的判决,审理期限可以有十七个月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收案立案进行审查是需要七天的时间。对于一审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二个月,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例外。如果是在审判的过程当中需要进行补充侦查
二审审理期限规定如下: (1)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一般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针对于裁定的上诉期限是三十天,不能延长。
1、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
民事诉讼终审后申诉期限为:六个月之内。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终审后无法申诉,只有刑事案件才可以申诉。但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民事诉讼终审后不可以申诉,只有刑事案件才可以申诉。但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