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民事诉讼一审程序中,一般情况下审理期限为六个月,即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后可以延长六个月审结。还需要延长的,则需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当涉及到中止诉讼的情形时,审理期限会
1.在民事诉讼一审程序中,一般情况下审理期限为六个月,即应当在立案之月起六个月内审结。 2.有特殊情况常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后可以延长六个月审结。还常要延长的,则常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3.当涉及到中止诉讼的情形时,审理期限会中止计算,
民事诉讼二审的期限是: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案件一审审理按不同审理程序有不同的期限:1、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一审审理期限应该为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如有特殊情况,可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至一年。仍需延长的,应向上级人民法院报批;2、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民事诉讼二审的审理期限通常是三个月,但是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之后可以延长。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应该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上诉。
民事诉讼二审审理期限一般为30天或3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
民事诉讼审判期限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审理的期限为: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院长批准,延长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以上是行政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
民事诉讼审理期限一般为3到6个月,具体规定如下: 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2、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