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当事人是可以对其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强制执行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当事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是能够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不服,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复议申请。
行政强制是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而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或者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一般都可以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
当事人对于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的十五日内就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提起诉讼。书面形式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起诉状。口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起诉人的口述信息进行记录。
在行政复议后的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诉讼期限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算;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则从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行政诉讼期间是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行政决定的执行。若是有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则可以停止执行。
申请拆迁行政复议: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必须公平公正。被征收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
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裁决申请资料齐全的,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则申请人需在7日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拆迁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方式是:公民、法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的形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必须是公平公正的,如果被征收人
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裁决申请资料齐全的,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则申请人需在7日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必须是公平公正的,如果被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