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女方没有义务赡养男方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并没有儿媳妇要给男方父母养老的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是儿媳妇的法定义务,儿媳妇自愿的可以给男方父母养老。
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只是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在特殊情形下享有遗产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女方去世,女婿不需要赡养女方父母。 法律上仅规定了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并未规定女婿对女方父母的赡养义务,但女婿对女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女方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
女婿没有义务赡养丈母娘,因为《民法典》,并没有女婿要照顾、赡养岳父、岳母的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是女婿的法定义务。但是在道德上,女婿应当照顾岳父、岳母。
父母不尽抚养义务的话,其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申请赡养费的条件有:子女已成年且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子女具有负担能力;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等法定情形。满足支付赡养费的条件,父母有权向法院申请要求子女支
有的。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继子女对未尽抚养义务的继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如果继父或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费,继父或母与继子女已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此时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
继子女对养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的确定方式: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继父母抚养继子女长大的,则继子女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如果没有形成了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不用承担赡养义务。
女方丧偶后对男方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是这里的子女不包括因姻亲成为的子女即不包括儿媳、女婿,所以儿媳
赡养,是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一个帮助。既然夫妻之间已经离婚,在法律上双方不存在任何关系,自然女方与男方的父母也不存在任何关系。所以女方对男方的父母不需要在尽赡养义务。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一项传统美德,也是一项法定的不可
不违法。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是儿媳妇和女婿的法定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
父母未抚养子女,子女也必须赡养父母,除非子女还没有成年;没有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生活困难,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可以不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