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在我国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不能放人。逮捕的执行是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执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
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机关批捕后有不起诉的可能,符合以下情形的就可以不起诉: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才知道。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也不会太重。
犯罪嫌疑人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的,都是可以申请的,或者逮捕侦查羁押期限到期后,犯罪嫌疑人也可以申请解除逮捕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检察院未批捕退卷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不批捕的决定是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但是仍然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的,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人民检察院若是故意偏袒犯人,不批准逮捕的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批捕也是必须要有证据的,如果没有到批捕的程度,执法人员是不能实施这一行为的。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批捕决定书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出具,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