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受伤后的维权: 一、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认定劳动关系; 二、通过社会保障局,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三、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一裁终局的情形:因追索工资、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且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十二倍而产生的争议;以及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而发生的争议。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该在四十五日内结束;如果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仲裁庭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的期限以十五日为限。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是原告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能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被告是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劳动争议另一方起诉,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
退休人员如果已经开始领取退休工资,则其与单位之间的工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之间的关系为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经过仲裁程序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仲裁中被申诉方提出反申诉的,在法院诉讼时其反诉成立。 劳动仲裁中的反申诉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没有规定,但据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中反诉的构成要件,仲裁存在反申诉的前提下,一
劳动工资争议申诉期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的,因劳动工资产生争议的仲裁时效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仲裁申请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工龄属于档案记录劳动部门认定,不属于劳动纠纷。国家法律规定工龄纠纷应当属于行政部门管辖,就是劳动行政部门。当事人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工龄计算错误问题,因为当事人的工龄在劳动局是有记录的,包括当事人的劳动合同也是有备案的。如果工龄计算错误,那么劳
工亡赔偿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伤待遇赔偿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先行认定工伤,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后进行仲裁,伤残等级是计算赔偿费用的主要依据。
工资返还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