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代位参与继承。 法律对于子女范围的规定已经明确,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相同都是子女,对被继承人的财产都享有同等继承权。 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
断绝关系不是法定影响继承权的事由,继子女要享有继承权,需要与继父母间有抚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
继父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三种: (1)继父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2)除继父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外,继父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形成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
没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法定继承权,不是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只有与被继承人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才能成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无赡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1条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
1、有抚养关系不一定有继承权。 2、继承人如果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行为的,即使和被继承人
领养的子女同样有继承权。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及子女。这里的子女包括:1、婚生子女;2、非婚生子女;3、养子女;4、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但是必须为存在合法的收养关系的养子女,同时养子女应对养父母尽到赡养责任。对于有赡养
如果继承人有能力履行义务,却不尽赡养义务的,这时候代位继承无权继承遗产。代位继承是指,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同时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这时候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可以由他的直系晚辈血亲进行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主要是为了保障直系血亲
同居关系不能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利,但是存在一项例外。 就是如果同居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或者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这时候同居关系的一方就可以适当分到少量财产。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同居关系既不是违法关系,也不是法律严格保护的关系。只有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