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程序是: 1、申请:家属提出医疗事故争议; 2、受理:根据家属申请,相关单位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移送:复杂的情况需要移送上一级机关; 4、提交相关鉴定材料; 5、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 6、形成鉴定意见并且送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有:1.书面陈述或答辩;2.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3.与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4.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患者要提供门诊病历资料;5.其他患方认为对己方有利、能证明医方侵权行为
书写申请书。在申请书上写明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经过以及申请理由。将写好的申请书共同提交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向申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受理申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听证、取证。
医疗事故鉴定应当前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主要由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发生医疗事故之后,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
直接去司法鉴定部门申请办理提交以下材料: 1、要求伤残鉴定的书面报告(精神病者需监护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两张; 3、病历(包括出院小结),各种特殊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等原件; 4、根据不同疾病,分别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受理条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
医疗事故鉴定一般要等60日。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提交材料的时间为十日,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