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行政处罚作出六十日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
行政处罚申请复议的时间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有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的,从上述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处罚立案并作出处罚决定后应当在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执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从立案到审理可能需要一至二个月。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是必须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从立案到开庭,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要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要在四十五日内审结。因此开庭的期限不能超过上述审理期限,但具体的日期则由法院合理地决定。
行政诉讼从起诉到立案一般要七天。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予以立案受理;如果不符合的,法院会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但是法院如果在接到起诉状时能当场判定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可以当场登记立案。
行政机关对于行政处罚相关的案件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日内要立案。例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如果收到投诉、举报等材料的,需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并且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
1、如果是简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执行的时效是三个月。如果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则行政机关可以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申请法院予以执行。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期限为二年,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超过二年的,一般会失效。如果行政机关超过二年才发现违法行为的,一般不能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情况特殊的,例如危及公民生命健康且造成危害后果的,则超过五年后才发现违法行为的,不能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