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同的行政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期限是不同的。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不是判刑,行政机关也不会对违法行为人判处刑罚。行政处罚是当事人依法承担其行政责任,而判刑是当事人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处罚的种类中也不包括刑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如果当事人不服该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该申请期限的,则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再继续计算。
当事人在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后的六十日内可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诉讼立案后多久开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行政诉讼立案后,一般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需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一般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开庭审理期限
行政处罚立案后,如果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执行权,应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予以执行;如果没有执行权,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的,可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法院执行。
行政处罚作出六十日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
行政处罚立案后,如果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且应处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警告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如果不能当场作出的,应对自立案之日起的九十日内作出。
行政处罚立案的期限是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是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人民法院第一审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处罚要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主体通过调查、取证,且听取了被指控人的申辩后,如审查确认违法事实确实存在,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可依法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审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则依法作出不处罚行政决定书。
对于行政诉讼,我国人民法院法院若能当场判定其符合起诉条件的,则该行政诉讼案件能当场立案;如果法院不能当场作出判定的,则应当接收起诉状,并在七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