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说明法院驳回起诉后还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说明法院驳回起诉后还
向法院起诉被驳回后,当事人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如果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且应当在七日内立案;立案后,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如果起诉不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可以再次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说明法院驳回起诉后可以重新起诉。如果法院驳回起诉是因为证据不足或者资料不全,可以在起诉前补充相关证据或者资料。如果法院裁定错误,可以再
法院在立案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条件,决定不再受理的,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与不予受理的裁定相同,当事人可以就驳回起诉的裁定上诉或重新起诉。
驳回起诉后,当事人如果对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起诉,原告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
法院驳回申请,诉讼费的退费方法如下: 1、给主办法官打电话约好时间,找其签字同意退费; 2、主办法官签字后,跟主办法官询问,是否需要主管副院长签字; 3、如果不需要主管院长签字,或者主管院长已经签字,询问财务室办理退费的时间以及财务室电话;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请求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起诉,原告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之后原告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