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对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发起人无疑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需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因此,为了强化发起人的责任意识,预防发起人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法》特别对发起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作出了
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定情况下可以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除非法定情况下(例如减资、股权激励、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等),一般禁止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虽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但不能依其所持股份
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后,可以依法赠予。赠予股份是股份转让的行为之一,赠予股份的,应当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别的方式进行
可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意思公司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必须符合以下情形: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可以分配利润。因为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收购本公司的股份的。公司的股份应当由股东持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公务员是可以持有公司股份的,根据规定国家公务员可以以其合法的财产合法的方式买卖股票。因此,国家公务员可以通过合法的投资,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但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国家公务员不能在上市公司兼职。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应经下列程序来发行: 1、依法由股东大会对新股种类及数额、发行价格等事项作出决议; 2、报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3、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4、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 1、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包括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和增资时的原始取得; 2、继受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 3、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应依下列方式转让:一般情况下应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转让无记名股票须交付给受让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流程如下: 1、股东大会对新股种类及数额、发行价格等事项作出决议; 2、公司报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3、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4、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职人员不可以持有公司股份。我国法律严禁公务员参加任何营利性活动,这是为了确保公务系统正常的运作,维护公务团队的廉洁自律性。否则公务员会受到相应的处分。
1.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