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借贷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如下: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民事赔偿责任。商业银行是我国非常重要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和向贷款人发放贷款,而发放贷款时,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规发放贷款,商业银行工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发放贷款,造成商业银行损失的,违规发放贷款的工作人员要承担民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其中,损失赔偿是实务中最常见的违约责任形态。损失赔偿通常采用全部损失赔偿原则。
合同解除是否承违约责任应分情况而定。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当事人在解除协议中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则按照解除协议的相关约定来办。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一方违
如果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者要承担违约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
违反合同需要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
法律明确规定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应向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向合伙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法律只赋予了合伙人追究未出资合伙人违约责任的权利,合伙企业在此并无法定诉权。
合伙协议属于合同,未出资属于违约,需要承担下列责任:1、继续履行,如果不存在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比如不存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情况,则需要承担继续履行违约责任;2、采取补救措施,如果未出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在继续履行的前提下,需要采取
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担责的,是一般保证;而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是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合同无效,如果当事人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又称为不当履行,是一种违约行为。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 在此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违约责任的,依照约定;如果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我国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支付一定数额的损失赔偿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