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工伤认定以后,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的,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申请承担鉴定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但必须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停工留薪期满的也可以去申请,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是必须治愈出院并且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才可以申请,时限也是有规定的:如果是治愈出院前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治愈出院后1个月内申请;如果是治愈出院后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做出工伤认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
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申请做工伤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则会暂时中止。受工伤的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医疗期满后,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当事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 当事人需要在事故发生一年以内,有当事人或单位先给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伤情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做伤残等级鉴定,以及评定的伤残等级,可以享有相应的补偿。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15
手术出院后,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就可以做工伤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有效的诊断证明,以及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工伤鉴定结论出具的时间为六十日到九十日。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