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格式合同是指一方提前制定合同条款,另一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格式合同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必须接受合同条件才能订立格式合同;否则,合同将不会订立。一般来说,某一行业垄断的存在、交易内容的重复
合同格式条款的优点是可以降低缔约成本,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益,节省双方的交易时间。缺点:格式合同排除了相对人选择与协商的可能性,在事实上形成了对相对人的强制,这就使得缔约地位的平等掩盖了事实的不平等,使当事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形式的不同。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区别如下:要式合同是指依法具有特定形式的合同。法律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属于要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一方事先起草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不同意的合同。对于要式
房屋买卖合同书(样本)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
人身保险合同不是要式合同,保险合同的成立不是以签发保险单为依据,而只需要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便成立,签发保险单仅仅是保险人应该完成的义务,而并不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先决条件,并且《保险法》并未规定保险合同应采取什么形式。
保证合同是要式合同的原因是保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而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保证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所以保证合同是要式合同。
合同的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的格式条款具有单方制定、不可协商;规格化、定型化;对象广泛、重复使用的特征。
格式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区别是,格式合同是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未与对方进行协商的合同;而要式合同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并且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除自然人的借款行为外,借款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就是要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一方提前制定合同条款,另一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对于格式合同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必须接受合同条件才能订立格式合同。否则,合同就不能成立。一般来说,某一行业垄断的存在、交易内容的重复性、双方要求的简单性和省时性导致了格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货物内容 (一)货物名称:
书写租房合同可以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合同协议书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格式内容应包括:合同当事人的信息、合同标的物的数量及质量等信息、合同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