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行为人与他人合伙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即使只拿工资也会被判处相应的刑事处罚的。《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会判刑。一般作为员工只拿普通工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对受雇佣为赌场从事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坐庄、兑换筹码等活动的人员,除参与赌场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
如果参与开设赌场有关工作的,会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力大小进行处罚。只拿工资可见承担的作用较小,应为从犯,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如果案值小的话还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
开设赌场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该员工参与了以上行为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只拿工资不知情的是不会判刑的,如果是知情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也是会判刑的。
开设赌场如果有情节比较轻在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是不会判处有罪的。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会判刑。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赌资的认定:本意见所称赌资包括:(一)当场查获的用于赌博的款物;(二)代币、有价证券、赌博积分等实际代表的金额;(三)在赌博机上投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