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2
遗产应该先按照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般应该均等分配。但是如果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一致,那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
遗产继承的比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
法定继承中,一般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比例的确定有如下两种情况:一方面,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另一方面,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
可以按照以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对遗产比例份额进行划分:一般情况下,同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均等划分份额。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份额时,一般都应当均等分配,但是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则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而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
法定继承遗产一般是第一顺位人均等分割,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况。如果同一顺位继承人中有生活十分困难而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在分割遗产时会对其予以适当照顾;如果继承人没有尽到赡养或者抚养义务的,也会少分。
法定继承遗产比例份额一般是平均划分,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划分继承遗产比例规定是: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定继承中,一般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