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的认定的因素: (1)相关观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认定商标侵权的依据是《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具有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行为等行为,属于商标侵权。 《商标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
商标侵权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使用、更换他人商标; 2、行为人伪造、擅自制造、销售、变造他人商标; 3、其他属于商标侵权的情况。
关于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亦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 (二)没有经过注册商标的法定所有人的认可,擅自在相同产品亦或相似产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三)
商标侵权主要有以下类型: 1、侵权使用,侵权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的行为; 2、销售侵权,销售侵权是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反假冒侵权,反向假冒侵权是指未经商标
因为商标侵权而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商标侵权主要表现有: 1、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使用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 2、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受法律保护的商标; 3、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
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有十一种方式,具体如下: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认定驰名商标要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 一是为相关公众所知晓; 二是享有较高的声誉。
决定商标价值的因素: 1、商标的知名度。 2、商标的文字和图形设计。 3、商标的申请时间。 4、商标的商品和服务类别。 5、商标专用权的期限。 6、商标的稳定性。 7、商标是否与商品或服务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