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
若裁决中的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该涉外仲裁裁决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从而达到撤销该裁决的目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
当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于一些劳动事项有争议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又因为某些原因想要撤销劳动仲裁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撤销劳动仲裁申请。撤回仲裁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行使自身权利的一种方式,在
有关撤销仲裁裁决时间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如果超过了6个月的法定期限,当事人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
所谓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指对符合法定应予撤销情形的仲裁裁决,经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行为。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作出裁决、重新仲裁等,对于当事人对相关仲裁裁决的结果有异议的,是可以向仲裁裁决部门申请撤销仲裁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2、裁决的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创设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撤销制度,将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确定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若认为仲裁裁决存在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撤销情形,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如果生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撤销: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仲裁员在仲裁时确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仲裁庭一般是可以进行调解的。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依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调解书和裁决书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效力;达不成协议的,由仲裁庭及时裁决。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关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如果仲裁裁决存在下列问题之一,仲裁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即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当事人之间根本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仲裁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劳动仲裁是可以撤销的,但是有相应的条件,首先是要未生效的劳动仲裁是可以撤回,其次是要提交书面的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 对于已裁决的劳动仲裁,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