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质押主要指的是债务人或者是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一旦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的话,债权人可以将该动产变卖获得价金优先受偿,一般情况下质权都是自交付质押物或者是交付权利凭证是设立的。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债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
可以转让的,但是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主债权转让后质押权转让协议才会有效。
可以做质押的权利包括: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5)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债权可以作为质押担保,根据法律规定权利质权的范围包括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如果该债权属于应收账款,以应收账款出质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债权可以作为质押担保。
股权质押合同可以终止。股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出质人提前履行债务的,可以提前终止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终止后,权利义务一并终止。
合同债权可以质押。合同债权质押的条件为:合同债权须合法有效、合同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可成为质押标的之合同债权应具有特定性、用于质押的合同债权须债务人不享有抗辩权或自愿放弃抗辩权。
合同债权可以质押。合同债权质押一般是指,为担保某一债权,由债务人所享有的合同债权为标准,向债权人设立的质押。合同债权能否质押,要满足以下条件:1、合同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2、合同债权必须具有转让性,如果不具有转让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能质押。根据法律的规定,质押是一种动产物权,只适用于动产或者权利,对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押。而且,质押的标的物是法定的,法律未允许的标的不得成为质押权的客体。
债权可以质押,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现有的以及将会有的应收账款,债券、存款单等权利可以出质。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汽车可以抵押,以汽车抵押的,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否则,就是无效的。并且合同的订立需要是双方自愿的,平等的。
可以。我国《民法典》列举的可以质押的债权有: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