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当事人一方没有履行合同条款,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根据法律对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定义是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的所在地,但是实际上对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认定有所不一样,按照以下三种情形确定:1、要是用人单位是已经注册好登记地且注册登记地与主要办事机构一致的话,劳动合同履行地就是用
保证合同履行地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履行地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借贷合同履行地的确认: 1、当事人对此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补充协议确定; 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内容或者当事人的交易习惯确定; 4、仍然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借贷合同履行地。
居间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约定的履行地确认。若约定不能确认的,且争议焦点为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1、居间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有明确指向的居间标的时,以该标的履行地或者所在地(即居间结果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 居间结果就是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也就是居间人与委托人约定的指向标的得到全面的、实际的履行,居间结果的实现可以视为居间合同得到履
合同履行地的约定方式是: 1、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2、约定不明确或无约定的,可协议补充; 3、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具体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是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的履
购销合同履行地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购销合同履行地确定方式如下: 1、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的履行地为购销合同履行地; 2、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 3、如果属于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购销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可以: 1、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不能达成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付款人接受付款人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房地产交付的,房地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