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
在结婚后,侵害财产权的行为具体包括: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时,有此行为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方式具体如下:如果当事人构成事实婚姻的(1994年2月1日之前才能形成),应当以双方同居之后其计算至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前认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登记结婚的,应当以登记之时至完成离婚登记,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妻拥有合法关系的时间,双方到婚姻部门进行了结婚登记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开始点,如果对方去民政部门申领了离婚证,离婚登记的那天就是存续期间的终点。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离的判决书生效的那一天就是存续期间的终点;如果法院调解离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另一方不负有清偿债务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起诉。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2、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
法律承认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卖房的行为,其行为依法有效,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请求单方处分共同房产的一方赔偿损失。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登记结婚后开始,到夫妻登记离婚前或离婚判决书生效前的这一段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的财产,除人身损害赔偿和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外,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侵害财产权行为有: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时,有此行为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