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在法律意义上,双方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 但是如果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则按事实婚姻处理,需要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后再去民政局协议离婚。 如果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没结婚证不用办理离婚手续,可直接分开就行了。财产与子女问题协商不成的可起诉到法院。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法院解决。一般会以孩子利益为主,看夫妻双方的生活条件而定。如果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就必须出具自己能够抚
没办结婚证,不属于合法的夫妻,不能离婚,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对于子女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的支付,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一方抚养,除非母亲有特别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硬性条件
没有结婚证有小孩的,双方不需要离婚,只需要对小孩的抚养问题作出安排。男女双方想确立婚姻关系的,必须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说明不具有法定的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可以直接分开,无需离婚,只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
想离婚但是一方的结婚证丢失找不到的,可以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然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是需要双方的结婚证的,但是诉讼离婚不需要,诉讼离婚只需要起诉离婚的一方提供结婚证就可以了。
有两种方法离婚。一是想离婚的一方直接请律师或者本人书写起诉状,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的是身份证、户口本、婚姻部门开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开庭的时间,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等到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离婚手续完成。二是双方
诉讼离婚,找不到结婚证的,可以补办结婚证。夫妻一方选择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发现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后,确认属实的,应当发放结婚证,当事人拿到结婚证后,再去人民
我没有领结婚证但是事实婚姻的想要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所谓事实婚姻就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况。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没登记没领结婚证一般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
没有结婚证要求离婚有两种不同的情形,所以解决的途径和方式也会有不同: 1.结婚证丢失后,夫妻有两种方法来协议离婚:一种是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补好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另一种方法是不需要补办结婚
上诉离婚没有结婚证原件,先到民政部办理手续或者出具证明,再用相关材料起诉。根据相关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