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已经抵押给别人的房产能做诉前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自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
不动产解押手续办理程序为: 1、借款人在贷款还清以后,先到贷款银行领取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房屋他项权证》。 2、抵押人带上本人身份证件、《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
办理车辆抵押需要以下手续: (1)贷款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资料; (2)对申请人进行家访、调查以及预估车辆价值; (3)贷款机构初步预定贷款额度; (4)办理委托公证和借款公证; (5)贷款机构收押申请人相关证件;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一)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二)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汽
汽车解押手续过期的办理方式: 1.首先要知道车辆的解押期限,然后对比确定是否已经过期。 2.如果过期的,车主应携带相关资料前往质监局办理延期。 3.办理延期后,车主需携带身份证以及还款证明,跟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起前往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办理抵押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是可以办理车辆解押手续的。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按照《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
1、不一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2、在诉讼的过程中,原告担心自己没有提起财产保全,对方将财产偷偷转移走,这样自己就算胜诉,也不一定能够拿到属于自己的钱。
法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解封,只有以下的情况下,才可以由法院进行解封 1、保全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2、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对原查
财产保全一般是在债务人有恶意逃避债务时才能申请的,如果对方只是欠钱不还,并没有转移财产,法院一般是不受理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