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7
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区别在于: 1、滥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盗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林木; 2、滥伐林木罪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滥伐林木罪的立案起点为滥伐林木十到二十立方米,或幼树五千至一万棵;滥伐林木重大案件的立案起点为滥伐林木五十立方米以上,或幼树两千五百棵以上;滥伐林木特别重大案件的立案起点为滥伐林木一百立方米以上,或幼树五百棵以上。如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有上述情节,经当事人报案后,应予以立案调查。
违反森林法构成盗伐林木罪的,需要立案。如果行为人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二至五立方米以上;或者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盗伐林木罪的起点:盗伐林木达到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或者一年内多次盗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盗伐林木的数量达到上述标准的,构成盗伐林木罪。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如果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20株以上(不足20株)的,由
我国《刑法》对滥伐林木罪的立案规定是: (一)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 (二)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盗伐林木罪刑事立案标准: 1、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2、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
盗伐林木罪相关法律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盗伐树木要是体积在2到5立方米的时候,那么情况就会构成数量较大,如果说是在非林区进行大伐树木的,一般情况下是在1到2.5立方米,就会构成数量较大。
盗伐林木罪认定标准是: 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
立案标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盗伐林木2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以上的,应当立案: 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