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4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其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符合下列情况时,可以被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适用取保候审的对象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可以适用的法定情形包括: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提请批准逮捕后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三)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1、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常见于财产犯罪和经济犯罪; 3、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申请。 2、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在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的可以申请。 3、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的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根据《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以下这些罪犯不适用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刑适用对象具体为:罪行极其严重,且根据刑法分则具体规定应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1、对于犯罪时未成年、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以及审判时已满78周岁的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依法不能适用死刑。 2、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