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连带保证责任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规定,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的承担是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连带责任保证是由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
连带保证责任利息按照债务人与债权人的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确定。连带保证责任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范围是债务人未还款的部分。
有两个连带保证人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有效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带义务人都对不履行义务承担全部责任。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如何执行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规定,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也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
连带担保责任的时效由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连带担保责任。未约定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解除连带责任担保: 1、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债务,但是债权人没有主动提出要求,保证人是不用履行连带责任的。 2、债权人和债务人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或者是已经结束。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了承担连带责任的,应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
保证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