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起诉离婚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的数量递交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女方起诉离婚应当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决定起诉的地点: 1、离婚诉讼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2、但是如果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
应该在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但如果被告一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或被告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被监禁等情况下,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
起诉离婚要去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异地应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即女方离婚需要去男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若男方存在以下情况,则女方可以在己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男方下落不明或者宣
夫妻离婚起诉应该在被告住所地人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但若被告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法律对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规定如下: 1、在离婚诉讼的案件中,如果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离婚诉讼的案件中,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且超过了一年,那其中一方起诉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