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夫妻一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婚姻无效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审理婚姻无效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婚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有配偶仍然与他人结婚,违反我国的一夫一妻制;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三)未到法定婚龄,男不满二十二周岁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对于无效婚姻,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婚姻无效。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
准婚姻关系的构成要件为: 1、同居的主体为异性、未婚者。 2、双方有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的客观事实。 3、双方合意的内容不是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切勿需法定公示。 4、双方当事人的年龄应当符合法定婚龄。
构成重婚是无效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等等。
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民法典》规定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下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是不能办理离婚证的,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自宣告之日起无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有配偶仍然与他人结婚,违反我国的一夫一妻制;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三)未到法定婚龄,男不满二十二周岁,女不满二十周岁的禁止结婚。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起诉婚姻无效时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如果起诉婚姻无效的时候,婚姻无效的事由已经消失的,法院不会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事由消失主要是指男女双方的结婚年龄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事实婚姻的特征是:双方同居时,已经满足结婚条件;双方未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其他法律特征。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
在我国起诉无效婚姻需要提交起诉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