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根据法律,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过程中还要坚持以下一些原则:(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2)夫妻均等分割;(3)照顾无过错方;(4)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5)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应由抚养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这个照顾可以是在财产份
第一,男女平等。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第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
一、一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一方财产也叫夫妻特有财产,通常是指,夫妻在婚后实行共同财产制时,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夫妻双方的约定,夫妻保留有个人财产所有权的财产。约定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怎样区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指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取得的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