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我国的《民法典》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
1、全部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材料检查。 2、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
有不动产登记证的福利房可以继承。如果父母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继承人就有权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
1、申请人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询问; 2、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3、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申请人与依
南京继承不动产转移登记流程为: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明、不动产产权凭证、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2、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材料后进行权籍调查、审核。 3、调查、审核完成后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核发证书。
1、申请人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询问; 2、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3、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申请人与依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具体手续: 1、提供析产依据,包括离婚判决书或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等; 2、提供房地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3、进行审查; 4、通过后依法予以登记。
不一是物权发生变动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一般的动产的物权,法律行为发生的之时物权发生变动,而不动产都是从登记之日起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二是权利推定效力,是指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应当被推定为法律上的权利
当事人在继承房产后要办不动产登记手续的,需要下列资料: 1、证明双方身份的材料。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与被继承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2、登记申请书; 3、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4、需要的其他资料。
预告登记与不动产登记区别是: 1、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在已经完成的状态下所进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是为了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登记; 2、进行预告登记的,不会影响不动产物权的归属,进行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权属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