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南京继承不动产转移登记条件为申请人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询问;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
不动产登记可以单方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号码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
继承不动产登记程序如下: 1、所有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材料检查; 2、申请人签署继承房地产登记具结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者放弃继承; 3、询问房地产继承协议或遗嘱的内容和真实性是否有异议,
按照约定设定地役权利用他人不动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用水、排水、通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因架设铁塔、基站、广告牌等利用他人不动产的等),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首次登记。地役权设立后,办理首次登记前发生变更、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就已经变更或转移的
农村不动产登记的条件: 1、权利主体合格。 2、经过公告、听证,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登记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4、办理初始登记时,村民自建房屋必须提交宅基地使用证,农村集体组织建设的房屋必须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
1、全部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材料检查。 2、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
房屋继承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
南京不动产首次登记需要满足申请人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询问、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等条件。
1、全部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材料检查。 2、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 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
1、全部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材料检查。 2、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3、审查、受理。经查验或询问,符合受理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 4、审核。 5、公示。 6、不动产登记。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
办理条件: (一)不动产未涉及司法冻结、行政限制,申请材料齐全 (二)经实勘,不动产须符合前期审批条件、未拆、改、扩、违建 (三)若无土地证的,需提供权籍调查成果